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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-2020-0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
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,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7日上午11:0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:
PS拍-2020-07号地块(泗华老叶树剩余地块)位于城厢区洋西片区(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),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6116.48平方米。1、该宗地应无偿配建社区综合服务站(由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构成,建筑面积≥800m2);社区养老设施(含休息室、保健室、活动室、家政服务用房等,建筑面积≥240m2);社区卫生站(建筑面积≥150m2);邻里商业(建筑面积>100m2且≤150m2,结合建筑底层配建);物业管理用房(按有关规定配置);生活垃圾收集点(服务半径≤70米);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(可与物业合设,或设置自提柜);其他要求(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,社区综合服务站、社区养老设施、社区卫生站应设有明显对外出入口,建议集中设置)。2、该宗地配建的社区综合服务站、社区养老设施、社区卫生站不动产产权归城厢区人民政府。3、该宗地配建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与住宅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验收、同步交付使用。
PS拍-2020-07号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-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;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:70年,自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约定的日期起算。
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[2020]13号文件为准。主要规划指标:(一)容积率>1.0且≤1.8;(二)建筑密度≤25%;(三)绿地率≥30%;(四)建筑高度控制:分为三个住宅建筑限高区域,分别为21米、54米、72米,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,住宅建筑层数≥5层;(五)建筑控制要求:地块沿东圳水渠一侧需预留10米宽开放公共空间,该区域外侧不得设置围墙等围合性设施。
涉及河道(水渠)的改造与利用,以有权单位批准为准。
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,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、场地平整费等。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,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。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,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。
该宗地涉及的《泗华老叶树剩余地块无偿配建社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协议书》具体内容以莆城政函[2020]44号文件为准,详见该宗地拍卖须知附件。土地竞得人在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的同时,与城厢区人民政府签订《泗华老叶树剩余地块无偿配建社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协议书》。
该宗地设定的前置条件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建便函[2020]37号文件实施。
该宗地采取“限地价+控房价+公证摇号”方式出让,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24800万元,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,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;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,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。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,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。具体摇号方式见该宗地《拍卖须知》中说明。
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:第一期自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%,第二期自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%。
该宗地商品住房(毛坯)的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14200元/平方米。
竞买人条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除法律、法规和省政府的闽政【2017】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,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。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,不接受联合竞买。
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《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》、《承诺书》、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》,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,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。
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:PS拍-2020-07号地块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(¥30000000元)。竞买保证金须在2020年5月6日17: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,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。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、银行理财、募集、发行债券、信托计划、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,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(人)合法合规自有资金。
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,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,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;已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的,出让人解除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并收回土地,定金不予返还。如竞得人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合同履约的,按违约处理;对属于竞得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,在整改到位或按约定履行合同前,禁止竞得人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土地交易活动。
1、开户行: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,开户单位:莆田市自然资源局,账号:9040210010010000183096;2、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理处,开户单位:莆田市自然资源局,账号:13441501040004271;3、开户行: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,开户单位:莆田市自然资源局,账号:935006010010706888;4、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,开户单位:莆田市自然资源局,账号:35050163620709333999。
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(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、本票、支票等票据),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。
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6日期间(正常上班时间)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,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;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(¥100元),售后不退。
看样时间: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6日,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,需由拍卖人引导的,可与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。
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。
联系电话:18005948866
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
二○二○年四月十五日
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-2020-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
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,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天友拍卖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7日上午10:0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:
PS拍-2020-04号地块(秀屿区笏石镇秀港大道东侧地块一(A地块))位于秀屿区笏石镇(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),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7364.46平方米。
PS拍-2020-04号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-零售商业用地(商业)、商服用地-商务金融用地(商务办公);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:40年,自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约定的日期起算。
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[2020]4号文件为准。主要规划指标:(一)容积率>1.0且≤1.8,其中商业建筑面积>7600m2且≤8000m2;(二)建筑密度≤38%;(三)绿地率≥20%;(四)建筑高度≤33米,建、构筑物的(黄海高程)高度≤63米。
该宗地总建筑面积自持3年,自签订出让合同36个月后住建部门才能办理该宗地预售手续。
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,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、场地平整费等。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,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。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,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;由于现场土石方量较大,且场地平整取得的土石方料用于省重点项目建设使用,经竞得人申请后开、竣工时间可再顺延270日历天。
该宗地设定的前置条件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建便函[2019]29号文件实施。
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:第一期自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%,第二期自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%。
竞买人条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除法律、法规和省政府的闽政【2017】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,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。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,不接受联合竞买。
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《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》、《承诺书》、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》,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,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。
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:PS拍-2020-04号地块为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(¥18000000元)。竞买保证金须在2020年5月6日17: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,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。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、银行理财、募集、发行债券、信托计划、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,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(人)合法合规自有资金。
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,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,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;已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的,出让人解除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并收回土地,定金不予返还。如竞得人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合同履约的,按违约处理;对属于竞得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,在整改到位或按约定履行合同前,禁止竞得人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土地交易活动。
1、开户行: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,开户单位:莆田市自然资源局,账号:9040210010010000183096;2、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理处,开户单位:莆田市自然资源局,账号:13441501040004271;3、开户行: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,开户单位:莆田市自然资源局,账号:935006010010706888;4、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,开户单位:莆田市自然资源局,账号:35050163620709333999。
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(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、本票、支票等票据),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。
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6日期间(正常上班时间)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,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;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(¥100元),售后不退。
看样时间: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6日,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,需由拍卖人引导的,可与福建天友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。
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。
联系电话:18005949166
福建天友拍卖有限公司
二○二○年四月十五日
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-2020-0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
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,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省广业拍卖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7日上午10:3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:
PS拍-2020-05号地块(秀屿区笏石镇秀港大道东侧地块一(B地块))位于秀屿区笏石镇(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),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8453.90平方米。
PS拍-2020-05号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-零售商业用地(商业)、商服用地-商务金融用地(商务办公);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:40年,自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约定的日期起算。
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[2020]5号文件为准。主要规划指标:(一)容积率>1.0且≤1.8,其中商业建筑面积>7600m2且≤8000m2;(二)建筑密度≤38%;(三)绿地率≥20%;(四)建筑高度≤33米,建、构筑物的(黄海高程)高度≤63米。
该宗地总建筑面积自持3年,自签订出让合同36个月后住建部门才能办理该宗地预售手续。
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,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、场地平整费等。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,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。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,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;由于现场土石方量较大,且场地平整取得的土石方料用于省重点项目建设使用,经竞得人申请后开、竣工时间可再顺延270日历天。
该宗地设定的前置条件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建便函[2019]30号文件实施。
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:第一期自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%,第二期自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%。
竞买人条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除法律、法规和省政府的闽政【2017】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,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。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,不接受联合竞买。
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《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》、《承诺书》、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》,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,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。
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:PS拍-2020-05号地块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(¥15000000元)。竞买保证金须在2020年5月6日17: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,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。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、银行理财、募集、发行债券、信托计划、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,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(人)合法合规自有资金。
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,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,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;已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的,出让人解除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并收回土地,定金不予返还。如竞得人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合同履约的,按违约处理;对属于竞得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,在整改到位或按约定履行合同前,禁止竞得人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土地交易活动。
1、开户行: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,开户单位:莆田市自然资源局,账号:9040210010010000183096;2、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理处,开户单位:莆田市自然资源局,账号:13441501040004271;3、开户行: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,开户单位:莆田市自然资源局,账号:935006010010706888;4、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,开户单位:莆田市自然资源局,账号:35050163620709333999。
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(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、本票、支票等票据),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。
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6日期间(正常上班时间)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,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;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(¥100元),售后不退。
看样时间: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6日,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,需由拍卖人引导的,可与福建省广业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。
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。
联系电话:13706088452
福建省广业拍卖有限公司
二○二○年四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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